发布时间:2024-02-26 作者:信息操作员 点击:1873次
三亚市两级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第1号)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三亚市两级法院决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委托三亚惠民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民人力资源”)负责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设置
(一)招聘人数
1.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5名;
2.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5名。
(二)岗位设置
岗位设置详见附件1《三亚市两级法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
二、招聘范围、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报考年龄均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2月27日至2006年2月26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招聘法院规定的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海南省法院系统在职聘用制书记员,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人员,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员,以及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信息及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均在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号和惠民人力资源订阅号、惠民人力资源网(http://huiminhr.cn/)同步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2月27日08:00至2024年3月4日16:00
2.报名方式
报名网址:http://hm.huiminhr.cn/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报名流程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后应聘人员要经常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在招聘全程中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进行报名。
3.报名需提交电子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3)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上传);
(4)毕业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提供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内含本人信息、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层次等内容)。
所需上传的报名材料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过2MB)。
(三)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职位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为1:3。招聘职位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直至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五)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再进行网上报名确认。报考人员应在2024年3月6日8:00至3月8日16:00从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笔试
笔试包括理论知识和技能测试两科。理论知识内容包括公共基础、法律基础知识;技能测试内容为计算机文字听打。
笔试成绩计算:笔试科目每科分值为10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总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笔试成绩=理论知识内容×30%+技能测试×70%,笔试科目分值为100分。
在职并已在报考法院工作满1年的非统一公开招聘的书记员(含通过各法院自聘、劳务派遣等形式进入法院工作的),笔试成绩按5%给予加分。
1.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成绩在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及惠民人力资源网站同步公布。
(七)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列入拟入围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拟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拟入围面试人员。
面试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准考证、报名表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排名顺位递补。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停止递补。
(八)面试
1.人员确定
(1)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和地点在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及惠民人力资源网站同步公布。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了解应试者的基本素质素养和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人际交往等能力。
(4)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含),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体检、考察、聘用人选。
2.考试综合成绩的确定及公布
(1)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考试综合成绩在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及惠民人力资源网站同步公布。
(3)报考同一职位有两名及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序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须进行笔试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序。
(4)考试综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未被录取聘用的报考人员,在下次招聘工作启动前具有递补资格,待所报考法院相应的聘用制书记员职位出现空缺时,按照1:1的比例,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按体检、考察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九)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法院负责组织实施。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在市级以上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招聘聘用制书记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时,应当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对于不影响履行工作职责的残疾人,不能因其残疾而拒绝聘用。体检医生与体检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考察应当结合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考察时应当成立考察组,每组由2人组成,一般由政治部的人员和熟悉招聘职位情况的人员共同组成。考察组应当深入考察人选所在学校或者单位,采取个别谈话、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民主测评、家访、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考察人选情况,主要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聘用制书记员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作为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考察应当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考察过程中所有证明材料不得由考生自行提供。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位递补。考察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号及惠民人力资源网站同步向社会公示。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选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被反映有问题且影响聘用的,经查实后,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如果出现拟聘用人选自动放弃聘用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额,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十一)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明确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服务期限2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可续签。
(十二)薪酬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实行分级管理,共分为六级,根据等级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聘用制书记员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等级工资、绩效工资三部分。试用期满转正后,工资待遇为4290元/月左右(含个人部分社保公积金)。转正后,发放绩效工资,每月发放月平均绩效的40%,其余按年度绩效考核评定档次在年终一次性发放。
四、纪律与监督
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通知、规定参加考试工作的报考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情况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五、咨询电话
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0898-88866638
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0898-88865831
报名技术支持:0898-88693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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